記者從市金融管理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基金業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吸引優質基金企業落戶,把海口建成資本投資的熱土、創業創新的樂園、產業發展的高地,海口市人民政府印發《海口市促進基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吸引公募基金集聚發展。對新注冊或從省外遷入的公募基金管理機構,首次實繳注冊資本在1億元(含)以上、2億元以下的給予550萬元獎勵;首次實繳注冊資本在2億元(含)以上、5億元以下的給予880萬元獎勵;首次實繳注冊資本在5億元(含)以上、10億元(含)以下的給予1100萬元獎勵;首次實繳注冊資本達到10億元以上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億元,增加110萬元的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6600萬元。
鼓勵獨立基金銷售機構落戶。對新注冊或從省外遷入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首次實繳注冊資本在0.5億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的給予200萬元獎勵;首次實繳注冊資本在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500萬元獎勵。
吸引私募基金機構落戶。對新注冊或從省外遷入海口符合特定條件的基金管理機構給予一次性落地獎勵2萬元,對新注冊或遷入海口符合特定條件的基金產品給予一次性落地獎勵1萬元;對各區、各重點園區的合作中介機構每成功引入一家符合特定條件的基金管理機構落戶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
為基金機構落地提供一站式服務。引導基金機構在江東新區集聚,促進江東新區金融產業發展,支持江東新區為公募基金管理人、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和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提供注冊綠色通道,組建專業團隊或引入專業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全程給予注冊咨詢、幫辦代辦、稅收咨詢、政策申報等便利。
吸引“高精尖”金融人才落戶海口。鼓勵基金機構、基金產品特別是有對沖基金管理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端專業人才、高端技術人才等實地辦公,對符合戶口遷移管理規定的,優先協助辦理戶籍遷入申請;積極協助基金機構、基金產品聘用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高端專業人士及其家屬辦理居留許可,并協助落實地辦公,對符合戶口遷移管理規定的,優先協助辦理戶籍遷入申請;積極協助基金機構、基金產品聘用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高端專業人士及其家屬辦理居留許可,并協助落實人才房、子女教育及醫療保障等省、市人才相關政策。

